產品質量保證
2009-05-18
品質保證契約條款
特定目標(SG1):客觀評估流程及工作產品
執行方法:
• 客觀評估各流程與實際作業的差距,製作查核表(SP1.1)
• 製作系統測試計畫,測試報告以檢驗設計是否符合需求(SP1.2)
特定目標(SG2):確保議題獲得解決
執行方法:
• 確實溝通品質不合要求的議題(SP2.1)
• 確保議題獲得解決(SP2.1)
• 製作系統測試報告、記錄所有品質保證的活動,包括無法達到需求的共識或協議(SP2.2)
一般目標(GG2):制度化管理的流程
執行方法:
• 制訂流程與產品品質保證之政策 (GP2.1)
• 制訂流程與產品品質保證作業流程 (GP2.2)
• 使用不符合事項追蹤系統等工具,並提供有經驗品質保證的人才資源 (GP2.3)
• 建立品質保證執行人員權責表(GP2.4)
• 規劃與執行品質保證所需之教育訓練 ex. 品質保證方法與工具、人際關係 (GP2.5)
• 將品質保證流程所產出的文件納入建構管理(GP2.6)
• 界定品質保證關鍵人員的職責(GP2.7)
• 瞭解品質保證進行狀況,ex. 預定與實際完成的工作項目(GP2.8)
• 定期執行評估,審查品質保證的方法、活動、分析報告(GP2.9)
• 會同上層管理人員審查執行狀況,並解決問題。(GP2.10)
產品有問題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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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後沒有問題,運費就需要由買方吸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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